主旨: 97-2「失業家庭子女補助」開始申請
說明:
一、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率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失業家庭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之經濟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二、失業期間的範圍為:
1.97學年度第2學期:97年9月1日至98年3月1日期間失業。
2.98學年度第1學期:98年3月16日至98年9月16日期間失業。
三、符合本計畫申領條件者,每人每學期補助5000元,分上下學期申請。
四、受理申請時間:
9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自98年2月17日年月日起至98年3月31日年月日截止。
98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自開學日起至98年10月15日年月日截止。
五、繳件地點:學務處社會服務中心。
六、若有同學符合申請條件請互相告知。
七、詳細內容請上下列網頁,並下載申請表:
http://student2.ntust.edu.tw/files/11-1021-354.php
學務處 社會服務中心 承辦人電話:2737-6130 徐士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