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2「失業家庭子女補助」開始申請

主旨:  97-2「失業家庭子女補助」開始申請

 

說明:

 
一、為協助非自願離職失業期間連率且超過1個月以上,未逾6個月失業家庭子女順利就學,減輕其就學之經濟負擔,特訂定本計畫。

 
二、失業期間的範圍為:

 
    1.97學年度第2學期:97年9月1日至98年3月1日期間失業。

    2.98學年度第1學期:98年3月16日至98年9月16日期間失業。

 

三、符合本計畫申領條件者,每人每學期補助5000元,分上下學期申請。

 
四、受理申請時間:

 
  9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自98年2月17日年月日起至98年3月31日年月日截止。

 

  98學年度第1學期申請案自開學日起至98年10月15日年月日截止。

 
五、繳件地點:學務處社會服務中心。

 
六、若有同學符合申請條件請互相告知。

 
七、詳細內容請上下列網頁,並下載申請表:

 

 

 

 

 

 

 

 

http://student2.ntust.edu.tw/files/11-1021-354.php 

 

 

 

 

 

 

 

學務處 社會服務中心  承辦人電話:2737-6130 徐士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