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年精誠榮譽學院傑出及優秀青年選拔甄選辦法

 

精誠榮譽學院應選名額:2名(獲選為本院傑出青年者,同時為本校傑出青年甄選之本院推薦人選)

 


甄選對象為本院修業一年以上,年齡四十歲以下之在學學生(曾當選者不得重複參選),其歷年學業成績平均為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為八十分以上,並於本院在學期間具下列事蹟之一者。
(一)參與社團活動,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二)熱心公益,推展社會服務工作,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三)參與國際或全國性競賽活動,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四)參與學術研究或在文學、藝術、體育等方面,表現優異,有具體事蹟者。
(五)刻苦向學,卓然有成,足為青年學生楷模者。
(六)其他足資為青年學生楷模有具體事蹟者。

 

所需表件:

(一) 個人自傳(格式自訂,惟內容應含個人一吋照片、學經歷、具體優良事蹟論述及佐證資料等,並附電子檔)。

(二) 在學歷年學業暨操行成績單乙份。

(三) 推薦表乙份。


送件截止日期:12 月18日(星期五)中午前將相關表件送至精誠學系辦公室(研揚大樓九樓TR930)

聯絡人:丘真弦   2737-6741      E-mail:libby@mail.ntust.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