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不分系主修、雙主修及輔系申請
各位不分系二年級同學,您好:
依本校來文辦理,本院學士班學生須於二年級下學期前選定主修(含雙主修、輔系),煩請同學詳閱且親自填妥申請書(附件.doc檔),
並請導師簽名後,於105年4月8日(五)前送系辦公室(TR-930)辦理。
註:
1. 申請表為確認您的主修、雙主修、輔系之正式文件,請仔細閱讀申請書內之條文,以維護您的權益。
2. 本校來文如下,請參閱。
3. 申請主修工商設計系之學生請附歷年成績單。相關規定請詳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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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第152、156、156-1次教務會議決議:
(一)各學院學士班學生須於二年級下學期前選定主修,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得向教務處申請更改主修系別(含雙主修、輔系),更改以一次為限。
(二)精誠榮譽學院(現已更名為應用科技學院)學士班學生選系後,學籍編入各主修系;工程、電資、管理、設計學院學士班學生選擇主修系時,得選擇學籍轉入各主修系或維持於原學士班。
(三)為保有各學院學士班鼓勵跨領域修習的特色,學生選定主修系後仍保有原入學時身份的選課權限及畢業必修學分規定,將於教務系統註記其學院學士班學生身份,並對成績單格式做適當調整,以反應學生之主修領域。
(四)各學院學士班學籍編入各主修系者,學雜費改依各主修系標準繳交。
二、自102學年度起入學之不分系學士班學生,應先取得「基本設計(一)」、「基本設計(二)」、「模型製作」、「基礎產品設計(一)」及「電腦輔助設計(一)」等科目學分,方得以工商業設計系工業設計組為主修;自99學年度起入學之不分系學士班學生,應先取得「基本設計(一)」、「基本設計(二)」、「視覺傳達設計(一)」、「基礎電腦輔助設計(一)」及「基礎電腦輔助設計(二)」等科目學分,方得以工商業設計系商業設計組為主修。
三、依105學年度應用科技學士學位學程招生簡章規定,不分系學士班學生須經該學程招生甄選合格,方得以該學程為主修。
四、請轉知貴院學士班學生如欲變更主修(含雙主修、輔系),得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前向教務處申請,更改以一次為限。每年於4月份辦理變更主修(含雙主修、輔系)申請,逾期不受理申請。
主修、雙主修及輔系申請書.doc
主修、雙主修及輔系申請書
